膠輪的貯存期不宜過長,最好不超越6個月。應在庫存的膠輪外包裝上標注日期,以便實行質量跟蹤和出庫時“推陳儲新”。
制定合理的庫存量。既不能無庫存或庫存過少,也不能庫存過多。堅持一定的膠輪庫存是非常必要的。由于新鑄制的膠輪不宜馬上投入運用。此時,膠輪內部構造還不夠穩定,若立刻投入運用,容易降低運用壽命。新膠輪應放置一段時間,使其順應外界溫濕度,堅持相對的穩定狀態,這樣能夠增加膠體的堅韌性,從而進步耐用性。
而庫存過多、過久,不只是資金的糜費,更會由于貯存過久而使其自然老化、皺裂、軸頭銹蝕,構成不用要的庫損。應依據消費實踐狀況和膠輪類型(如靠版膠輪改換較多且頻繁,而勻墨輥、傳墨輥則改換相對較少),合理制定各種膠輪的庫存。